我们的劳动争议,单位的败诉率是远远高于劳动者的。有一句话说的很对,现在的劳动争议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者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、维权意识,与企业没有跟上法制脚步提高自身用工合规之间的不可协调的矛盾。如果一个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重视合规的话,把劳动用工的相关制度、流程及文件都完善后,那么他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况也非常少,即使出现了,那由于在事前做好合规打好基础,出现败诉的几率也会降低。 举个现实当中的案例,就是,有个员工无故旷工5天,那单位就依据员工手册把他开除了,这个员工申请劳动仲裁,说单位违法解除,要给赔偿金。单位就说依据员工手册,旷工超过3天的,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。案件的结果是单位构成解法解除。为什么呢,因为这个员工手册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,所以就没有法律效力。单位不能依据这个无效的制度来开人。那这样的案例非常非常多。所以企业劳动合规不仅可以减少争议,更能减少成本。